VI形象设计
以标志、标准字、标准色为核心展开的完整视觉表达体系。将企业理念、企业文化、服务内容、企业规范等抽象概念转换为具体记忆和可识别的形象符号,
从而塑造出排他性的企业形象。
在标志设计之初,站在品牌战略的高度,为品牌设计有一定包容性的标志为品牌长远发展提供延伸空间。
而一流的VI设计应通过标志造型、色彩定位、标志的外延含义、应用、品牌气质传递等要素助推品牌成长,
帮助品牌战略落地,累积品牌资产。
VI设计分为两大类别
基本要素系统:如企业名称、企业标志、企业造型、标准字、标准色、象征图案、宣传口号等。
应用系统:产品造型、办公用品、企业环境、交通工具、服装服饰、广告媒体、招牌、包装系统、公务礼品、陈列展示以及印刷出版物等。
VI设计的统一性原则
-
简化
对设计内容进行提炼,使组织系统在满足推广需要前提下尽可能条理清晰,层次简明,优化系统结构。如VI系统中,构成元素的组合结构必须化繁为简,有利于标准的施行。
-
统一
为了使信息传递具有一致性和便于社会大众接受,应该把品牌和企业形象不统一的因素加以调整。品牌、企业名称、商标名称应尽可能地统一,给人以唯一的视听印象。如北京牛栏山酒厂出品的华灯牌子北京醇酒,厂名、商标、品名极不统一,在中央广播电台播出广告时很难让人一下记住,如把三者统一,信息单纯集中,其传播效果会大大提升。
-
系列
对设计对象组合要素的参数、形式、尺寸、结构进行合理的安排与规划。如对企业形象战略中的广告、包装系统等进行系列化的处理,使其具有家族式的特征,鲜明的识别感。
-
组合
将设计基本要素组合成通用较强的单元,如在VI基础系统中将标志、标准字或象征图形、企业造型等组合成不同的形式单元,可灵活运用于不同的应用系统,也可以规定一些禁止组合规范,以保证传播的同一性。
-
通用
即指设计上必须具有良好的适合性。如标志不会因缩小、放大产生视觉上的偏差,线条之间的比例必须适度,如果太密缩小后就会并为一片,要保证大到户外广告,小到名片均有良好的识别效果。